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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通知】职业教育学院关于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3-28 11:12   审核人:   (点击:)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本科学生学则》(津职师大发〔2020〕89号)和《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职师大发〔2018〕38号)文件规定,结合职业教育学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特点,现将职业教育学院202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负责转专业的相关工作。

组长:顾红欣、米靖

副组长:宋改敏

组员:赵文平、玛丽亚、胡克祖、咸桂彩

二、报名基本条件

1.转专业仅限本校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

2.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或者在转专业报名截止日期前处分已解除(解除时间以解除文件发文时间为准);

3.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要求。

三、转专业实施细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立转专业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一)考核安排

1.笔试

考核时间:2023年4月11日14:00-15:40

考核形式:闭卷

考核地点:A502

2.面试

考核时间:2023年4月14日14:00-17:00

考核地点:A501

(二)考核内容

1.“应用心理学”本科专业,笔试考核科目为“心理学基础知识综合”。

参考书目:(1)普通心理学.彭聃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2)心理学史.叶浩生.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2.“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方向)本科专业,笔试考核科目为“教育学基础知识综合”。

参考书目:(1)普通心理学(第六版).叶奕乾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2)教育学原理.《教育学原理》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

3.“学前教育”本科专业,笔试考核科目为“教育学基础知识综合”。

参考书目:(1)普通心理学(第六版).叶奕乾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2)教育学原理.《教育学原理》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4.“劳动教育”本科专业,笔试考核科目为“教育学基础知识综合”。

参考书目:(1)劳动通论.刘向兵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2)教育学原理.《教育学原理》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9年版.

(三)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学生均需携带本人学生证13:40在A503教室签到,迟到15分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线下面试的学生请佩戴口罩。

3.各面试专家对面试学生面试成绩进行独立评分,并记录在转专业面试成绩登记表上。

(四)面试流程

1.学生13:40在A503教室进行签到和候场。

2.面试顺序按照面试名单上的顺序来进行,面试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向面试小组提出。面试进行时请其他同学在A503教室候场,报名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则为0分。

3.学生先向面试专家出示学生证,然后进行个人陈述,包括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等(不超过三分钟)。

4.面试专家提问,根据面试情况打分。

四、录取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录取原则按照《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津职师大发〔2018〕38号)第五条规定执行。

 

五、公示

拟录取名单,在职业教育学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按照有关流程审核后,将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

附件:

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职业教育学院2023年转专业学生群

 

职业教育学院  

2023年3月23日  

 

附件【附件2:职业教育学院2023年转专业学生群.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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