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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通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2025-03-30 08:30     (点击:)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三、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备注

040100

教育学

38

全日制

040200

心理学

13

全日制

045101

教育管理

10

全日制

045101

教育管理

4

非全日制

045400

应用心理

10

全日制

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招生计划可能在专业间进行调整。

四、复试形式及安排

复试形式

我院所有专业采用现场复试。

复试时间与地点

学院于41日开展一志愿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复试通知为准。48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428日前完成全部复试录取工作。

(三)复试费用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生。

缴费方式:考生须参加复试前通过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财务系统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缴费。

五、复试生源范围

第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要求,复试差额比例150%-200%。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初试成绩要求: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公示及相关说明》

六、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在截止日期前将所有材料扫描成清晰的电子文件后整理成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zyjyxyyz@163.com具体材料包括:

有效居民身份证

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四)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其他自定义材料

1.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缴费成功截图

(八)符合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和名单审核考生资格。

七、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

1.复试由专业知识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组成。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考察考生听、说、读的能力,满分100分。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创新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满分100分。

2.我院复试无笔试内容,专业知识测试通过综合面试进行考察。

3.综合面试时,考生需按照面试时间到达考试地点,备考期间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完毕后,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考场面试。面试时间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安排,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为2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40%+外语听力和口语成绩×20%+综合能力测试×40%,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八、调剂

(一)接收调剂专业

教育学(040100)、心理学(040200)、教育管理(045101)、应用心理(045400)。

(二)调剂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中调剂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需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具体调剂规则详见《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规则》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至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我校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三)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我院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调剂程序

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系统并提交调剂志愿。

2.学院按照调剂规则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和学院网站公示。

3.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4.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5.第一批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页相关通知。

九、录取

    (一)录取规则

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其他条件相同情形下,优先录取复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如遇考生复试、初试成绩完全相同,优先录取统考科目多的考生;若统考科目部分完全相同,依次比较业务课一成绩、外国语成绩。如考生业务课一、外国语成绩仍相同,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形成关于上述考生排名的书面意见,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总成绩相同(保留两位小数)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二)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8.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三)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

十、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和我学院发布的考生须知等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我院有关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的相关信息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学院网站地址为:https://zjxy.tute.edu.cn/rcpy/yjsjy.htm

十二、申诉渠道

1.招生咨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

电话/邮箱:022-88181072/277693610@qq.com

2.举报投诉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邮箱:022-88126158/tuteyjs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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