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学期属于流行性病毒感染易发期,根据目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本校教学实际,需调整本科教学安排,提前1-2个教学周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为确保本科教学任务保质保量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教学安排调整方案
(一)调整原则
1.科学调整教学安排,充分考虑课程内容和教学形式,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2.调整教学日历和执行课表。教务处与各教学单位根据各班级教学任务,考虑教学时间、资源等因素,将部分教学任务调整到周六、日和其他空余时间。由教务处统筹调整教学日历、理论课表和补课安排,由学生所在学院统筹安排实践课程调整实施方案。
(二)具体安排
1.非新生教学调整
(1)原则上第十七教学周(12月24日)完成本学期所有教学环节。
(2)原则上将2019、2020级专业班级考试周调整至第十七教学周,统一安排公共课校管考试课程的考试。
(3)无校管考试课且考试课门数少于3门的专业班级可不设置考试周,在课程结束后安排考试。
(4)原第十八、十九教学周教学安排,由教务处协调各教学单位,优先调整实践教学环节,必须调整的理论课程依情况重新制定课表或补课安排。
(5)教学安排整体修订后,重新下发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教学日历,按此日历执行。
2.2021级新生教学调整
(1)2021级新生按课表于第十七教学周(12月24日)完成本学期所有理论课程,第十八教学周为考试周,计划于12月29日完成期末考试。
(2)原第十八教学周周一至周三课程提前补课。12月27日(第十八教学周周一)课程调整至9月26日(第四教学周周日),12月28日(第十八教学周周二)课程调整至10月10日(第六教学周周日),12月29日(第十八教学周周三)课程调整至10月24日(第八教学周周日)。
二、疫情反复教学调整预案
若遇疫情反复,教学安排将随疫情防控要求相应调整。随时做好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相互切换的准备,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期末考试依课程性质可采取多样化考核方式,专业课、考查课、实践课可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公共基础考试课可延期至下学期返校考核。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