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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通知】关于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教学调整有关说明的通知
2021-09-24 14:39     (点击:)

依据《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安排调整方案》(津职师大教务处发〔2021〕156号)有关要求,现将具体课程教学调整措施说明如下:

一、教学日历

依据各专业年级课程具体情况,新修订本学期执行的教学日历(附件1)。各专业班级按教学日历安排完成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2020级及以前本科生所有校内教学环节于第17教学周日(12月26日)完成。2021级本科生所有校内教学环节于第18周周三(12月29日)完成。

二、课程调整具体安排

(一)2021级新生课程教学调整

原课表第18教学周周一至周三理论课课程提前补课。12月27日(第18教学周周一)课程调整至9月26日(第4教学周周日),12月28日(第18教学周周二)课程调整至10月10日(第6教学周周日),12月29日(第18教学周周三)课程调整至10月24日(第8教学周周日)。

(二)2020级及以前学生课程教学调整

(一)理论课课表

部分专业班级课程设置无法安排补课,需重新调整原理论课课表,此类专业班级按新制定的课表进行理论课课程安排(附件2)。涉及的专业班级有:微电1801、微电1802、材料1831、机电1801、机电1811、机电1812、机电1813、机师1711、电商1801、电商1801留、电商1802、汉教1801、汉教1801留、计科1801、计科1801留、计科1802、自1801、自1802、自1803、自1804、自师1801。

(二)补课课表

部分专业班级理论课程需要提前补课。补课时间安排在第7至第15教学周的周日。具体课程补课安排按照教务处统一制定的补课课表执行(附件3)。

(三)实践课程调整方案

部分专业班级实践课程教学任务调整到周六、日和其他空余时间。实践课程调整方案由学生所在学院制定并向教务处实验实训科备案后执行。

三、注意事项

1.学校本学期整体维持5天工作制。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提前1-2个教学周完成本学期的教学任务,将部分教学任务提前调整到周六、日和其他空余时间。请各学院向师生“有温度”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2.各教学单位做好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解释说明工作。学生和教师要认真查看相关课表和课程执行方案,提前相互通知提醒按时上课。

3.补课课表为人工编排,若出现排课时间、地点等冲突的情况请提前和教务处联系,以便快速及时调整。

4.本学期各年级专业考试周相对集中,为避免考试时间和教室安排局促,建议院管考试课程可在结课后适时安排,无需集中在考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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